贵州新规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针对目前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贵州省近日出台新规,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严禁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以及一切形式的小学升学考试等。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省教育厅出台了《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针对目前幼儿园存在的大班额、重教材轻读物、重“上课”轻游戏、重知识轻能力等违背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小学化”现象,做出一系列明确规定。
同时对贵州省幼儿园的办园规模、教职工配备、设施设备配备、保育教育工作、园务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求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应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以6至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的规模可适当减小。
贵州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审批、年检、评估、督导等方式,定期对“小学化”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今年将组织全省范围的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小学化”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纠正的市(州)、县及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